【詐騙王國案】小安、小吳、小劉、小謝等人不滿社會普遍低薪,不願意為五斗米折腰,遭受慣老闆奴役,加入詐欺集團,由小安佯稱警員,向民眾表示帳戶遭盜用,導致被害人受損,被害人已提出詐欺告訴,需要配合偵辦;小吳佯稱是檢察官,要求民眾配合辦理,否則將會依法起訴並判重刑;小劉擔與小謝擔任車手,負責「試車」(測試人頭帳戶提款卡轉帳、提款功能)及提款,短時間內,犯罪所得頗豐,年紀輕輕已財務自由,以豪車代步,並屢屢在社群軟體炫富,在首腦指使下擬吸收我國鬱鬱不得志之年輕人加入,前往東南亞、非洲、東歐、南美洲等地設置機房,以大中華區民眾為對象,拓展業務。嗣經警察機關查獲,被害人多達數百人,犯罪所得達上億元。小安、小吳、小劉、小謝等人會面臨之刑責?小安、小吳、小劉、小謝等人是否需要強制工作三年?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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