甲參與乙建設公司擔任實施者之都市更新案,在都市更新事業計畫報核前,甲與乙公司簽訂合建契約,嗣都市更新事業計畫與權利變換計畫併送核定,主管機關核定發布實施,甲始驚覺合建契約與權利變換計畫內容有極大之差異,甲可否主張合建契約牴觸權利變換計畫無效?
甲參與乙建設公司擔任實施者之都市更新案,在都市更新事業計畫報核前,甲與乙公司簽訂合建契約,嗣都市更新事業計畫與權利變換計畫併送核定,主管機關核定發布實施,甲始驚覺合建契約與權利變換計畫內容有極大之差異,甲可否主張合建契約牴觸權利變換計畫無效?
甲地主參與B建設公司擔任實施者之都市更新案,權利變換之應分配價值為1000萬元,並約定地主得超額選配,上限為應分配權利價值之5%。問超額選配之約定是否合法?超額選配限制上限是否合法?